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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达到多少钱可以算盗窃罪
释义
    一、达到多少钱可以算盗窃罪
    达到一千元以上可以算盗窃罪。
    盗窃公私财物“数额较大”、“数额巨大”、“数额特别巨大”的标准如下:
    1.个人盗窃公私财物价值人民币1000元至3000元以上的,为“数额较大”。
    2.个人盗窃公私财物价值人民币3万元至10万元以上的,为“数额巨大”。
    3.个人盗窃公私财物价值人民币30万元至50万元以上的, 为“数额特别巨大”。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高级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可以根据本地区经济发展状况,并考虑社会治安状况,在前款规定的数额幅度内,确定本地区执行的具体数额标准,报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批准。
    在跨地区运行的公共交通工具上盗窃,盗窃地点无法查证的,盗窃数额是否达到“数额较大”、“数额巨大”、“数额特别巨大”,应当根据受理案件所在地省、自治区、直辖市高级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确定的有关数额标准认定。
    盗窃毒品等违禁品,应当按照盗窃罪处理的,根据情节轻重量刑。
    二、盗窃罪成立条件有哪些
    1.盗窃罪的客体要件。本罪侵犯的客体是公私财物的所有权。侵犯的对象,是国家、集体或个人的财物,一般是指动产而言,但不动产上之附着物,可与不动产分离的。
    2.盗窃罪的客观要件。本罪在客观方面表现为行为人具有窃取数额较大的公私财物或者多次窃取公私财物的行为。所谓窃取,是指行为人违反被害人的意志,将他人占有的财物转移为自己或第三者(包括单位)占有。
    3.盗窃罪的主体要件。本罪主体是一般主体,凡达到刑事责任年龄(16周岁)且具备刑事责任能力的人均能构成。
    4.盗窃罪的主观要件。本罪在主观方面表现为直接故意,且具有非法占有的目的。
    
    三、盗窃罪罚金必须交吗
    盗窃罪罚金必须交,罪犯在法定期限内不缴纳罚金的,强制缴纳。对于不能全部缴纳罚金的,人民法院在任何时候发现被执行人有可以执行的财产,应当随时追缴。
    法律网提醒您,根据《刑法》第五十三条规定,罚金在判决指定的期限内一次或者分期缴纳。期满不缴纳的,强制缴纳。对于不能全部缴纳罚金的,人民法院在任何时候发现被执行人有可以执行的财产,应当随时追缴。由于遭遇不能抗拒的灾祸等原因缴纳确实有困难的,经人民法院裁定,可以延期缴纳、酌情减少或者免除。 
    引用法条:
    [1]《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五十三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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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3/15 20:17:3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