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刑事附带民事诉讼有精神损害赔偿吗 |
释义 | 一、刑事附带民事诉讼有精神损害赔偿吗 刑事附带民事诉讼有精神损害赔偿。被害人由于被告人的犯罪行为而遭受物质损失的,在刑事诉讼过程中,有权提起附带民事诉讼。从规范性质上看,该款规定属于授权性法律规范,不是禁止性规范,法律只规定了被害人有权主张经济损失或物质损失,并未禁止其主张精神损害赔偿。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八十三条 侵害自然人人身权益造成严重精神损害的,被侵权人有权请求精神损害赔偿。 因故意或者重大过失侵害自然人具有人身意义的特定物造成严重精神损害的,被侵权人有权请求精神损害赔偿。 二、刑事附带民事诉讼的条件有什么 刑事附带民事诉讼的条件: 1.提起刑事附带民事诉讼的原告人、法定代理人符合法定条件: 2.有明确的被告; 3.有请求赔偿的具体要求和事实根据; 4.被害人的物质损失是由被告人的犯罪行为造成的; 5.属于人民法院受理附带民事诉讼的范围。 三、刑事附带民事开庭程序是什么 法律网提醒,刑事附带民事诉讼开庭程序如下: 1.附带民事原告人宣读附带民事起诉状; 2.听取被告人、辩护人答辩意见; 3.附带民事原告人举证、被告人或辩护人发表质证意见; 4.被告人举证,附带民事原告人或代理人发表质证意见; 5.法院组织调解; 6.当事人最后陈述。 引用法条: [1]《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八十三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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