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行政诉讼审理期限是多少天 |
释义 | 一、行政诉讼审理期限是多少天 行政诉讼审理期限是六个月,我国法律规定,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的,应当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作出行政行为之日起六个月内提出。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因不动产提起诉讼的案件自行政行为作出之日起超过二十年,其他案件自行政行为作出之日起超过五年提起诉讼的,人民法院不予受理。 根据《行政诉讼法》 第四十五条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不服复议决定的,可以在收到复议决定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复议机关逾期不作决定的,申请人可以在复议期满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二、哪些行为不能提起行政诉讼 法律网提醒您,人民法院不受理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对下列事项提起的诉讼: 1.国家行为; 2.抽象行政行为; 3.行政机关对其工作人员的奖惩、任免等决定; 4.法律规定由行政机关最终裁决的具体行政行为; 5.公安、国家安全等机关依照刑事诉讼法的明确授权实施的行为; 6.行政机关的调解行为和仲裁行为; 7.不具有强制力的行政指导行为; 8.驳回当事人对行政行为提起申诉的重复处理行为。 ![]() 三、如何区分民事诉讼和行政诉讼 民事诉讼主要是指平等主体公民之间、法人之间、其他组织之间以及他们相互之间因财产关系和人身关系发生纠纷而提起的诉讼;行政诉讼是指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认为行政机关及工作人员的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而提起的诉讼,适用于不平等主体之间。 引用法条: [1]《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第四十五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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