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被开除员工怎么赔偿 |
释义 | 一、 被开除员工怎么赔偿 被开除员工的赔偿,是根据《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七条的规定,“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劳动者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直辖市、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标准按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数额支付,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年限最高不超过十二年。 本条所称月工资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 二、被辞退用交接吗 被辞退需要交接。劳动者应当按照双方约定,办理工作交接,用人单位在办结工作交接时支付经济补偿。法律网提醒您,劳动者被辞退的,用人单位开具离职证明,并在十五日内为劳动者办理档案和社会保险关系转移手续。 ![]() 三、被开除工资是当天结吗 开除是当天结工资。根据国家相关法律的规定,用人单位辞退员工后应该在离职当天就将工资结清。如果没有在当天结清的应当约定在下一个发工资的时间或者其他时间结清,否则就是违法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五条【未依法支付劳动报酬、经济补偿等的法律责任】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限期支付劳动报酬、加班费或者经济补偿;劳动报酬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应当支付其差额部分;逾期不支付的,责令用人单位按应付金额百分之五十以上百分之一百以下的标准向劳动者加付赔偿金: (一)未按照劳动合同的约定或者国家规定及时足额支付劳动者劳动报酬的; (二)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支付劳动者工资的; (三)安排加班不支付加班费的; (四)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未依照本法规定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的。 引用法条: [1]《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七条 [2]《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五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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