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如果要起诉离婚程序怎么走 |
释义 | 一、如果要起诉离婚程序怎么走 如果要起诉离婚当事人应当带上诉讼所需要的证据等材料向人民法院递交起诉状和证据;法院受理案件后开始诉讼程序,对案件进行审理;法院调解无效,判决准予离婚。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二、离婚应该向那个法院起诉 离婚应该向被告所在地的人民法院起诉。被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原告应该向被告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法律网提醒您,对下落不明或者宣告失踪的人提起的有关身份关系的诉讼,原告也可以在自己住所地人民法院起诉离婚。 三、起诉离婚发现财产转移了该怎么办 起诉离婚发现财产转移了的,另一方应当及时向法院报告对方转移财产的情况,法院经查证发现报告的情况属实后,可以对转移财产进行分割。如果已经掌握了隐藏财产的地点,可以向法院申请财产保全,以便于今后财产分割后的执行。法院也可以因一方有转移财产的行为,让其少分或者不分财产。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九十二条夫妻一方隐藏、转移、变卖、毁损、挥霍夫妻共同财产,或者伪造夫妻共同债务企图侵占另一方财产的,在离婚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对该方可以少分或者不分。离婚后,另一方发现有上述行为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再次分割夫妻共同财产。 引用法条: [1]《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 [2]《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九十二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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