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是否可以以一次家庭暴力为由判决离婚 |
释义 | 一、是否可以以一次家庭暴力为由判决离婚 可以以一次家庭暴力为由判决离婚。 《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二、哪些证据能够证明家庭暴力 1.遭受家庭暴力后,一方的悔过书,其中承认自己有家庭暴力行为; 2.向妇联等机构投诉的证据、街道办事处或居委会进行调解的证据; 3.遭受家庭暴力后的报警记录或询问笔录,及公安机关出具的伤检介绍信; 4.遭受家庭暴力后,要及时到医院就诊,严重的要进行伤情、伤残鉴定,并保存好诊断证明书、验伤报告及伤残鉴定书; 5.有家人、邻居等目击证人的,可以劝说证人出庭作证或提起证人证言,最好协同证人到公证处进行证据公证; 6.无过错方事发当时留下视听资料,如照片、录像等。 ![]() 三、家庭暴力的惩罚标准有哪些法律规定 法律网提醒您,实施家庭暴力的法律惩罚: 1.承担民事责任。如果一方存在家庭暴力,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 2.承担行政法律责任:根据治安管理法,实施家暴者尚未构成犯罪的,会被处以15日以下拘留、200元以下的罚款或者警告; 3.承担刑事责任:实施家暴者,情节严重的,可能构成犯罪,涉及故意伤害罪、故意杀人罪、虐待罪。 《反家庭暴力法》第三十三条加害人实施家庭暴力,构成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依法给予治安管理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引用法条: [1]《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 [2]《中华人民共和国反家庭暴力法》第三十三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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