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打房产官司需要什么证据 |
释义 | 一、打房产官司需要什么证据 打房产官司需要以下证据: 提供房屋是个人所有还是共有的证明材料,提供交纳房产税等权利人自己履行产权人权利和义务的证明材料以及提供房屋的占有、使用、收益和管理情况的证明材料。建房许可证、继承或赠书、买卖文书、房屋产权证书、过户证明等。 二、房产纠纷的诉讼时效 法律网提醒您,房产纠纷的诉讼时效是3年,自权利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受到损害之日起计算;自权利受到损害之日起超过二十年的,人民法院不予保护;涉及不动产物权和登记返还财产的,不受诉讼时效限制。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八十八条 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三年。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诉讼时效期间自权利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受到损害以及义务人之日起计算。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但是,自权利受到损害之日起超过二十年的,人民法院不予保护,有特殊情况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权利人的申请决定延长。 ![]() 三、房产纠纷的管辖法院 房屋、土地属于不动产,因不动产提起诉讼,由不动产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不能由当事人协议改变。不动产诉讼由不动产所在地法院管辖。 《民事诉讼法》第三十三条的规定,下列案件,由本条规定的人民法院专属管辖: (一)因不动产纠纷提起的诉讼,由不动产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 (二)因港口作业中发生纠纷提起的诉讼,由港口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 (三)因继承遗产纠纷提起的诉讼,由被继承人死亡时住所地或者主要遗产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 引用法条: [1]《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三十三条 [2]《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八十八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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