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劳动仲裁需要哪些材料 |
释义 | 一、劳动仲裁需要哪些材料 劳动仲裁需要以下资料: 1.劳动仲裁申请书书(详细仲裁请求和理由); 2.申请人身份证明及复印件; 3.有委托代理人的,需当面签定并提交《授权委托书》,注明委托事项,同时提交受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证复印件。如委托人的代理人是律师事务所派出的执业律师,应提供执业律师的证件复印件:如委托人的代理人是公民,应提供与委托人签订的不收费代理协议书,以及代理人和委托人之间的关系的法律资料; 4.被诉人工商注册信息资料; 5.申诉人与被诉人存在劳动关系的证明材料;(证明材料包括:劳动合同、暂住证、工作证、厂牌、工卡、工资表(单)、入职登记表、押金收据、以及被处罚凭证和被开除、除名、辞退、解除(或终止)劳动关系通知或证书等。申诉人提交证明材料时,应附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审核后退回原件; 6.《提交证据材料清单》一式两份。 二、申请劳动仲裁需要什么条件 1.申请人与本案有直接利害关系; 2.申请仲裁的争议属于劳动争议; 3.该劳动争议属于该仲裁委员会管辖; 4.申请书及有关材料齐备; 5.提出仲裁要求的一方应当自劳动争议发生之日起六十日内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提出书面申请。 三、劳动仲裁多久判决下来 劳动仲裁一般来说四十五日判决下来,案情复杂的不能超过六十日。 法律网提醒您,根据《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四十三条 仲裁庭裁决劳动争议案件,应当自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受理仲裁申请之日起四十五日内结束。案情复杂需要延期的,经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主任批准,可以延期并书面通知当事人,但是延长期限不得超过十五日。逾期未作出仲裁裁决的,当事人可以就该劳动争议事项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仲裁庭裁决劳动争议案件时,其中一部分事实已经清楚,可以就该部分先行裁决。 引用法条: [1]《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四十三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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