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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离婚财产一方不给怎么办
释义
    一、离婚财产一方不给怎么办
    离婚财产一方不给对方可以请求法院撤销原财产分割协议,重新请求对夫妻共同财产进行分割。根据法律规定,夫妻一方隐藏、转移、变卖、毁损、挥霍夫妻共同财产,或者伪造夫妻共同债务企图侵占另一方财产的,在离婚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对该方可以少分或者不分。
    《民法典》第一千零九十二条
    夫妻一方隐藏、转移、变卖、毁损、挥霍夫妻共同财产,或者伪造夫妻共同债务企图侵占另一方财产的,在离婚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对该方可以少分或者不分。离婚后,另一方发现有上述行为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再次分割夫妻共同财产。
    二、离婚财产的分割原则是什么
    1.尊重当事人意愿的原则。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应当尊重夫妻双方真实的、合法的意愿。
    2.男女平等原则。
    3.照顾无过错方原则。对因一方重婚、通奸、虐待或实施暴力等伤害另一方及其亲属等行为引起的离婚案件,在夫妻共同财产分割时,要适当照顾无过错的一方。
    4.照顾女方和子女利益的原则。
    5.有利生产与方便生活原则。
    6.不损害国家、集体和他人利益的原则。
    
    三、离婚房产抵抚养费是否可以
    法律网提醒,夫妻离婚可以协商以房产抵充抚养费,但是法院判决的不会这样处理,还是应依法分割房产,孩子的抚养费依法支付。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对子女抚养问题,从有利于子女身心健康,保障子女的合法权益出发,结合父母双方的抚养能力和抚养条件等具体情况妥善解决。
    引用法条:
    [1]《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九十二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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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4/6 13:50:4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