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一般情况下拆迁协议有几份 |
释义 | 一、一般情况下拆迁协议有几份 一般情况下拆迁协议拆迁有四份,拆迁人、被拆迁人、拆迁公司和当地拆迁管理部门(即拆迁办)各持一份。如果签订的拆迁补偿协议不幸遗失,可以带上当事人的派出所户籍证明,身份证,拆迁补偿协议上所列的被拆迁房屋的房产证复印件等证明性的文件资料,到当地拆迁办,或其上级主管部门借用复印一份。房屋征收是国家对非国有财产在进行公平补偿之后实施的一种强制性交易的行政行为。 二、拆迁协议能否办公证 拆迁协议能办公证,目前,我国法律并没有强制规定拆迁协议必须公证。所有拆迁协议可以公证,也可以不公证。 根据《公证法》第二条规定,公证是公证机构根据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申请,依照法定程序对民事法律行为、有法律意义的事实和文书的真实性、合法性予以证明的活动。 《公证法》第二十七条 申请办理公证的当事人应当向公证机构如实说明申请公证的事项的有关情况,提供真实、合法、充分的证明材料;提供的证明材料不充分的,公证机构可以要求补充。公证机构受理公证申请后,应当告知当事人申请公证事项的法律意义和可能产生的法律后果,并将告知内容记录存档。 ![]() 三、签订拆迁协议后多久可以诉讼 法律网提醒,签订拆迁协议,对协议有异议的六个月内可以提起诉讼。我国法律规定,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的,应当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作出行政行为之日起六个月内提出。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因不动产提起诉讼的案件自行政行为作出之日起超过二十年,其他案件自行政行为作出之日起超过五年提起诉讼的,人民法院不予受理。 引用法条: [1]《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证法》第二条 [2]《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证法》第二十七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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