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一般在泰安拖欠工资怎样办 |
释义 | 一、一般在泰安拖欠工资怎样办 一般在泰安拖欠工资的处理: 1.到劳动行政部门举报; 2.到劳动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3.如果对仲裁结果不满意的在拿到仲裁书后15天之内到法院起诉。 《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五条规定,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限期支付劳动报酬、加班费或者经济补偿;劳动报酬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应当支付其差额部分;逾期不支付的,责令用人单位按应付金额百分之五十以上百分之一百以下的标准向劳动者加付赔偿金: (一)未按照劳动合同的约定或者国家规定及时足额支付劳动者劳动报酬的; (二)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支付劳动者工资的; (三)安排加班不支付加班费的; (四)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未依照本法规定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的。 二、拖欠工资怎么申请劳动仲裁 1.提交立案材料:当事人申请仲裁,应当提交书面仲裁申请书、身份证复印件、证据清单、公司的工商登记信息等。 2.仲裁受理:仲裁委员会应当自收到仲裁申请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作出受理或者不予受理的决定。仲裁委员会决定受理的,应当自作出决定之日起五日内将劳动仲裁申请书副本送达被申请人。决定不予受理的应当说明理由。 3.开庭审理:仲裁庭应当于开庭的五日前,将开庭日期、地点书面通知双方当事人。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或者未经仲裁庭同意中途退庭的,对申请人按照撤诉处理,对被申请人可以做缺席裁决。 4.仲裁调解:双方达成调解意见的,仲裁庭应当制作调解书。远程代理的案件,大部分都在劳动仲裁阶段达成了调解。 5.仲裁裁决:如果双方调解不成,仲裁委会在开庭后一段时间内给双方出具裁决书,双方收到裁决书15天内,可以起诉到法院;不起诉的,裁决书生效。 三、拖欠工资可以离职吗 法律网提醒您,单位拖欠工资的,劳动者可以离职。劳动者可以与单位协商达成一致后,解除劳动合同;可以提前三十日书面通知单位解除劳动合同,或者依法单方面与单位解约,并要求单位依法支付经济补偿。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八条 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提供劳动保护或者劳动条件的; (二)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 (三)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的; (四)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损害劳动者权益的; (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的其他情形。 引用法条: [1]《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五条 [2]《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八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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