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怎样区分民事案件和刑事案件 |
释义 | 一、怎样区分民事案件和刑事案件 区分民事案件和刑事案件如下: 1.民事案件为自诉案件,而刑事案件一般为公诉案件。 2.民事案件的诉讼时效一般在3年,而刑事案件的诉讼时效是具体的该犯罪行为有可能涉及的罪名的量刑档次的最高期限。 根据《刑事诉讼法》第三条规定,职权原则严格遵守法定程序原则对刑事案件的侦查、拘留、执行逮捕、预审,由公安机关负责。检察、批准逮捕、检察机关直接受理的案件的侦查、提起公诉,由人民检察院负责。审判由人民法院负责。除法律特别规定的以外,其他任何机关、团体和个人都无权行使这些权力。 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进行刑事诉讼,必须严格遵守本法和其他法律的有关规定。 二、民事案件怎么赔偿 民事案件怎么赔偿需要视情况而定,一般会赔偿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住宿费、住院伙食补助费、营养费、精神损害赔偿金;如果构成伤残,还应计算残疾赔偿金、残疾辅助器具费、被扶养人生活费。 法律网提醒您,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一条规定,因生命、身体、健康遭受侵害,赔偿权利人起诉请求赔偿义务人赔偿物质损害和精神损害的,人民法院应予受理。 本条所称“赔偿权利人”,是指因侵权行为或者其他致害原因直接遭受人身损害的受害人以及死亡受害人的近亲属。 本条所称“赔偿义务人”,是指因自己或者他人的侵权行为以及其他致害原因依法应当承担民事责任的自然人、法人或者非法人组织。 三、民事诉讼管辖法院怎么确定 对公民提起的民事诉讼,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被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 对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提起的民事诉讼,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 同一诉讼的几个被告住所地、经常居住地在两个以上人民法院辖区的,各该人民法院都有管辖权。 下列民事诉讼,由原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原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原告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 1.对不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内居住的人提起的有关身份关系的诉讼; 2.对下落不明或者宣告失踪的人提起的有关身份关系的诉讼; 3.对被采取强制教育措施的人提起的诉讼; 4.对被监禁的人提起的诉讼。 引用法条: [1]《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三条 [2]《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一条 |
随便看 |
|
法律咨询问答库收录2074234条法律问答词条,基本涵盖了全部常用法律问题的释义及解析,是法律学习是实务的有利工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