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司法拍卖流拍后怎样办 |
释义 | 一、司法拍卖流拍后怎样办 司法拍卖流拍后的办法如下: 第一次司法拍卖流拍以后,在60日之内,要组织第二次拍卖,拍卖总共可以进行3次。如果3次都司法拍卖流拍了,要对拍品进行变卖。如果第一次司法拍卖流拍后,申请执行人和被执行人在不损害他人权益的情况下,达成变卖以物抵债的协议,法院是准许的。 根据相关法律还规定,如果第一次司法拍卖流拍,第二次、第三次司法拍卖流拍的起拍价将下降,每次下降幅度不超过20%。 二、司法拍卖的详细流程是什么 司法拍卖的详细流程是:项目公告、支付保证金报名、参与竞拍、支付余款、结算交付。司法拍卖是指人民法院的拍卖,又称强制拍卖,是人民法院按照强制执行程序进行的拍卖。 法律网提醒,《中华人民共和国拍卖法》第四十五条 拍卖人应当于拍卖日七日前发布拍卖公告。 《中华人民共和国拍卖法》第四十六条 拍卖公告应当载明下列事项: (一)拍卖的时间、地点; (二)拍卖标的; (三)拍卖标的展示时间、地点; (四)参与竞买应当办理的手续; (五)需要公告的其他事项。 三、司法拍卖流拍是什么意思 司法拍卖流拍的意思,就是在司法拍卖过程中,只要拍卖没有结束,随时都可以缴纳保证金参加竞拍。如果直到拍卖时间结束仍无人竞拍,这件拍品的第一次拍卖就算司法拍卖流拍了。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民事执行中拍卖、变卖财产的规定》第十三条的规定,拍卖不动产、其他财产权或者价值较高的动产的,竞买人应当于拍卖前向人民法院预交保证金。申请执行人参加竞买的,可以不预交保证金。保证金的数额由人民法院确定,但不得低于评估价或者市价的百分之五。 应当预交保证金而未交纳的,不得参加竞买。拍卖成交后,买受人预交的保证金充抵价款,其他竞买人预交的保证金应当在三日内退还;拍卖未成交的,保证金应当于三日内退还竞买人。 引用法条: [1]《中华人民共和国拍卖法》第四十五条 [2]《中华人民共和国拍卖法》第四十六条 [3]《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民事执行中拍卖、变卖财产的规定》第一十三条 |
随便看 |
|
法律咨询问答库收录2074234条法律问答词条,基本涵盖了全部常用法律问题的释义及解析,是法律学习是实务的有利工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