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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债务消失的情形有什么
释义
    一、债务消失的情形有什么
    债务消失的情形有:
    1.清偿:亦即履行,是指债务人按照法律的规定或者合同约定向债权人履行义务。
    债务人清偿了债务,债权人的权利实现,债的目的达到,债当然消灭。
    2.抵销:是指双方互负同类给付债务,各使其债务与对方的债务在对等额内相互消灭的法律行为。抵销权为形成权,当事人以单方意思表示即可发生效力。
    3.提存:是指债务人在其债务已到履行期限由于债权人的原因而无法向其履行义务,债务人将该标的物交给有关部门予以保存而消灭债权债务的制度。
    4.免除:是指债权人抛弃债权,从而消灭债的关系的单方行为。
    5.混同:是指债权和债务同归一人,致使债的关系消灭的事实。混同原则上导致债权消灭,
    二、债消灭的效力
    法律网提醒您,债的关系不再存在,债权债务关系终止。从权利和从义务一并消灭。债的关系消灭的,依附于主债权债务的从属债权、债务,如担保、违约金等一并消灭。负债字据应当返还。负债字据是债权债务存在的证明,债的关系消灭的,债权人应当将债务人的负债字据返还债务人,因故不能返还的,应向债务人出据债务已经消灭的字据。 在债的当事人之间产生后契约义务。后契约义务是在债的关系消灭后,依诚实信用原则在原债的当事人之间产生的通知、协助、保密等义务。违反后契约义务给对方造成损害的,应负相应的法律责任。
    
    三、债务人死亡后债务会不会消失
    1.债务人死亡后,如果债务人没有可供执行的财产,债务也没有担保的,债务消灭。
    2.债务人死亡后,如果债务人有遗产,以债务人遗产为限偿还债务,遗产不足的,债务消灭。
    3.债务人死亡后,如果债务人有遗产,如果继承人继承遗产的,债权人可以要求继承人以继承遗产为限承担债务。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六十一条 【被继承人税款、债务清偿的原则】继承人以所得遗产实际价值为限清偿被继承人依法应当缴纳的税款和债务。超过遗产实际价值部分,继承人自愿偿还的不在此限。继承人放弃继承的,对被继承人依法应当缴纳的税款和债务可以不负清偿责任。
    引用法条:
    [1]《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六十一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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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3/16 16:21:3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