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重婚罪破坏军婚罪的区别有哪些 |
释义 | 一、重婚罪破坏军婚罪的区别有哪些 重婚罪破坏军婚罪的区别有如下: 1.行为方式不尽相间 本罪具有与现役军人的配偶同居或者结婚两种方式;而后罪则仅表现为与他人结婚这一种方式。 2.主观认识内容不同 本罪不仅认识到对方必须是他人的配偶,而且还必须意识到对方是现役军人的配偶,而非一般人的配偶,否则即不可能构成其罪;而后罪在主观上则分为两种情况:其一,对有配偶的人而言,只要其意识到与配偶的婚姻关系还未解除或者消失;其二,对没有配偶的人而言,则只要认识到对方是他人的配偶即可,并不要求对方是某种具有特定身份人的配偶。 3.行为所指向的对象不同 本罪同居或结婚指向于现役军人的配偶;而后罪的对象是指向于非现役军人的配偶,即包括已结婚的人,又包括未结婚的人。而本罪的对象必须是已经与现役军人结了婚的人。 4.所侵犯的客体不同 本罪所侵害的是现役军人的婚姻关系;而后者则是一夫一妻的婚姻制度。 二、重婚罪会坐牢吗? 重婚罪会坐牢,会被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法律网提醒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五十八条【重婚罪】有配偶而重婚的,或者明知他人有配偶而与之结婚的,处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第二百五十九条【破坏军婚罪】明知是现役军人的配偶而与之同居或者结婚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利用职权、从属关系,以胁迫手段奸淫现役军人的妻子的,依照本法第二百三十六条的规定定罪处罚。 ![]() 三、重婚罪的认定标准是什么 重婚罪的认定标准是: 1.本罪的犯罪主体是一般主体,包括有配偶者与他人结婚的和明知他人有配偶还与之结婚的; 2.主观方面是故意,即明知他人有配偶与之结婚或者自己有配偶而故意与他人结婚; 3.本罪的犯罪客体是一夫一妻的婚姻关系; 4.客观方面是行为人有重婚的行为,即当事人进行婚姻登记或者公众认为其存在夫妻关系。 引用法条: [1]《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五十八条 [2]《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五十九条 [3]《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三十六条 |
随便看 |
|
法律咨询问答库收录2074234条法律问答词条,基本涵盖了全部常用法律问题的释义及解析,是法律学习是实务的有利工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