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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离婚起诉一方不同意如何判离婚
释义
    一、离婚起诉一方不同意如何判离婚
    离婚起诉一方不同意,法院审理后认定夫妻感情破裂,则会判决离婚;如果审理后认定夫妻感情尚未破裂的,则不会判决离婚。
    依据我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1.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
    2.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3.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
    4.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
    5.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二、起诉离婚需要哪些材料
    法律网提醒您,起诉离婚需要的材料具体如下:
    1.原告方的身份证原件,审核完即归还原告;
    2.双方夫妻关系的证明,一般可提供结婚证和婚姻登记机关出具的婚姻状况证明;
    3.夫妻共同财产的证明,一般提交财产清单即可,具体在开庭时提交也可;
    4.有子女的还应当提交子女的出生证明、户口簿;
    5.如果是第二次起诉离婚,原告还要从法院开具判决生效单。
    
    三、起诉离婚多久能离婚
    对于婚姻案件的审理,也要符合法律规定期限。通常一审期限按照简易程序需要三个月,二审按普通程序算期限是六个月,合起来一个离婚案件从头到尾少则4个月,多则9个月。假如在第一次提出离婚判决不准离婚的情况下,那么第二次提起诉讼,我国民事诉讼法规定,要在六个月之后才可以提出第二次起诉。按照这个期限计算,如果起诉两次才达到最终离婚目的,从时间上计算,差不多一共要一年半到两年左右。这还不包括涉外婚姻以及另一方存心拖延的情况。
    引用法条:
    [1]《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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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3/16 8:08:2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