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撤诉后能再次起诉离婚吗 |
释义 |
一、一方起诉离婚需要哪些材料 1、结婚证、房产证、身份证等 这类证据在离婚诉讼中非常重要,可以说,缺少了它们,当事人往往很被动。不过,这些证据证明目的一般不会因为一方当事人隐藏、销毁证据而遭搁浅,毕竟,这些证据在相关部门都有备案:结婚证可以通过民政部门的婚姻状况证明替代;房产证可以在房管局查询;身份证可以在公安局人口查询中心开具证明。 2、银行存单、股票账户等 这类证据跟第一类证据有相似之处:有据可查。但是,这类证据具有自己的特点:对应的权益容易变更、变现。所以,在收集和保存该类证据的时候,一定要注意做好固定工作。尤其是股票账户,由于股市波动导致帐户市值的不稳定增加了证明难度。 3、法定离婚事由的证据 婚姻法第32条第2款规定的法定离婚事由已经说过很多次了,此不赘述。能够证明一方或双方具备了法定离婚事由的证据,是非常关键的,往往也很难收集。其中,证明一方犯罪是比较容易的;证明家庭暴力、赌博等恶习则非常困难。证明重婚比较容易,但是,证明分居或同居则比较困难。 4、过错损害赔偿证据 过错损害赔偿的证据类似于法定离婚理由的证据,但是,在实际效力上往往非常脆弱;甚至,有时候,我们想当然的一些“证据”,到了法庭上,法官根本不予理睬。比如,通话记录、聊天记录等。(这些证据可以辅助其他证据)。 5、写民事诉状,第一部分写明原告、被告的姓名、性别、出生年月、民族和住所地,第二部分写诉讼请求a.请求离婚;b.小孩的抚养问题;c.财产依法分割;第三部分写事实与理由,把何时结婚、何时生小孩,因为什么原因离婚等情况写明。诉状最好打印,但最末处必须手签名。 6、到住所地所在基层法院(区或县法院)起诉,在立案庭办理立案手续。 ![]() 二、撤诉后能再次起诉离婚吗 撤诉后可以再起诉离婚,但如果没有新情况、新理由的,原告在六个月内以同样的理由起诉的,法院是不会受理的。当然,这六个月的限制并不涉及另一方,也就是说,另一方想提起离婚诉讼的,随时都可以提。 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二百一十四条 原告撤诉或者人民法院按撤诉处理后,原告以同一诉讼请求再次起诉的,人民法院应予受理。 原告撤诉或者按撤诉处理的离婚案件,没有新情况、新理由,六个月内又起诉的,比照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二十四条第七项的规定不予受理。 从上面我们可以得知,夫妻一方提起离婚诉讼,如果在庭审之前撤诉的话,也是可以再次起诉的,但若没有新理由的话,会受到六个月时间的限制。当然原诉被告一方并不会受理由和期限的约束。法律网小编介绍的“起诉离婚所需材料”以及“撤诉后能再次起诉离婚吗”全部法律知识,如果您还有其他问题,欢迎前来咨询,我们有专业的律师为您提供服务。 引用法条: [1]《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两百一十四条 [2]《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一百二十四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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