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起诉费用胜诉了能退吗 |
释义 | 一、起诉费用胜诉了能退吗 起诉费用胜诉了能退,我国法律规定,诉讼费由败诉方承担,胜诉方自愿承担的除外。 《诉讼费用交纳办法》第六条 当事人应当向人民法院交纳的诉讼费用包括: (一)案件受理费; (二)申请费; (三)证人、鉴定人、翻译人员、理算人员在人民法院指定日期出庭发生的交通费、住宿费、生活费和误工补贴。 第二十九条 诉讼费用由败诉方负担,胜诉方自愿承担的除外。 部分胜诉、部分败诉的,人民法院根据案件的具体情况决定当事人各自负担的诉讼费用数额。 共同诉讼当事人败诉的,人民法院根据其对诉讼标的的利害关系,决定当事人各自负担的诉讼费用数额。 二、诉讼费用交纳办法有哪些 1.预交诉讼费。案件受理费由原告、有独立请求权的第三人、上诉人预交。被告提起反诉,依照本办法规定需要交纳案件受理费的,由被告预交。法律网提醒您,追索劳动报酬的案件可以不预交案件受理费。 2.免交诉讼费。当事人申请司法救助,符合法定情形的,人民法院应当准予免交诉讼费用。 3.减交诉讼费。当事人申请司法救助,符合法定情形的,人民法院应当准予减交诉讼费用。 4.缓交诉讼费。当事人申请司法救助,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人民法院应当准予缓交诉讼费用: (1)追索社会保险金、经济补偿金的; (2)海上事故、交通事故、医疗事故、工伤事故、产品质量事故或者其他人身伤害事故的受害人请求赔偿的; (3)正在接受有关部门法律援助的; (4)确实需要缓交的其他情形。 三、交纳诉讼费的流程 交纳诉讼费的流程如下: 1.当事人通常需要准备好起诉书去法院立案庭立案,立案庭法官审查后决定立案,然后交纳诉讼费; 2.法院会给当事人单据到法院指定本地银行,将要缴纳的单据和身份证出示,根据单据上的金额交费并拿回执; 3.将银行给的存款回执送回法院或快递到法院即可。 引用法条: [1]《诉讼费用交纳办法》第六条 [2]《诉讼费用交纳办法》第二十九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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