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楼房延期交房可以解除合同吗 |
释义 | 一、楼房延期交房可以解除合同吗 楼房延期交房可以解除合同。 催告后在三个月的期限内,开发商仍未交付房屋的,买房人有权要求解除合同退房。 同时可依据该《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七条的规定按逾期交付使用房屋期间有关主管部门公布或者有资格的房地产评估机构评定的同地段同类房屋租金标准主张逾期交房违约金。关于贷款利息损失以及办理按揭的相关手续费用如保险费、评估费等也可以主张开发商赔偿。 也就是说,出卖人延期交付使用房屋的,应当支付违约金或者赔偿损失;商品房买卖合同没有约定违约金数额或者损失赔偿额计算方法的,可以按照延期交付使用房屋期间有关主管部门公布或者有资格的房地产评估机构评定的同地段同类房屋租金标准确定。 二、开发商延期交房业主起诉时效 开发商延期交房业主起诉时效为三年。 法律网提醒您,根据2021年实施的《民法典》第一百八十八条的规定,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三年。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诉讼时效期间自权利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受到损害以及义务人之日起计算。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但是,自权利受到损害之日起超过二十年的,人民法院不予保护,有特殊情况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权利人的申请决定延长。 三、延期交房起诉费用谁出 延期交房起诉费用由败诉方出,胜诉方自愿承担的除外。起诉费是指法院收取的案件受理费,是因为败诉方违约导致争议的发生,所以,解决争议也需要败诉方来支付费用。 《诉讼费用交纳办法》第二十九条 诉讼费用由败诉方负担,胜诉方自愿承担的除外。 部分胜诉、部分败诉的,人民法院根据案件的具体情况决定当事人各自负担的诉讼费用数额。 共同诉讼当事人败诉的,人民法院根据其对诉讼标的的利害关系,决定当事人各自负担的诉讼费用数额。 引用法条: [1]《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八十八条 [2]《诉讼费用交纳办法》第二十九条 [3]《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一十七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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