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民事诉讼的二审能上诉吗 |
释义 | 一、民事诉讼的二审能上诉吗 民事案件二审后是不能再上诉的。我国诉讼制度实行二审终审制,二审判决为发生法律效力的终审判决。当事人认为终审判决有错误的,可以申请再审。确有错误的,可以通过审判监督程序进行再审。 《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九十九条 当事人对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认为有错误的,可以向上一级人民法院申请再审;当事人一方人数众多或者当事人双方为公民的案件,也可以向原审人民法院申请再审。 二、民事诉讼提起上诉的条件是什么 法律网提醒您,民事诉讼提起上诉的条件是: 1.提起上诉的主体必须是享有上诉权的当事人或依法享有上诉权的诉讼代理人。这些人应是原告、被告、有独立请求权的第三人和一审判决确定承担义务的无独立请求权的第三人,一审中的法定代理人或指定代理人以及经特别授权的委托代理人,也可以代为行使上诉权除此之外,其他人无权对该判决或裁定提起上诉。 2.提起上诉的对象必须是允许上诉的判决或裁定。最高法院的判决或裁定、依特别程序审理的案件作出的判决、裁定,法律规定不得上诉的其他裁定,都不准上诉。另外,调解协议也不能上诉。 3.必须在法律规定的上诉期限内提出上诉。对判决提起的上诉期为15日,裁定为10日。居住国外的一方当事人不服一审判决的上诉期限为60日。 4.提起上诉必须向原审人民法院提出上诉状,并根据被上诉人的人数提交上诉状副本。 ![]() 三、民事诉讼上诉期限规定 民事诉讼上诉期限规定是判决书的上诉期限是送达之日起的15日内,裁定书的上诉期限是送达之日起的10日内。这个期限自收到判决书或裁定书后的第二日起算。期间届满的最后一日是法定节假日的,以法定节假日后的第一个工作日为期间届满的日期。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六十四条 当事人不服地方人民法院第一审判决的,有权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上一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当事人不服地方人民法院第一审裁定的,有权在裁定书送达之日起十日内向上一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上诉期15天不可以延长,当事人因不可抗拒的事由或者其他正当理由耽误期限的,在障碍消除后的十日内,可以申请顺延期限,是否准许,由人民法院决定。 引用法条: [1]《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九十九条 [2]《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六十四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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