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法人与法定代表人的关系 |
释义 | 一、法人与法定代表人的关系 法人与法定代表人的关系为: 法定代表人是代表法人从事民事活动的负责人。法定代表人以法人名义从事的民事活动,其法律后果由法人承受。法人章程或者法人权力机构对法定代表人代表权的限制,不得对抗善意相对人。 二、法人的类型 法律网提醒您,法人有以下类型: 1.营利法人,包括有限责任公司、股份有限公司和其他企业法人等; 2.非营利法人,包括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基金会、社会服务机构等; 3.特别法人,包括机关法人、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法人、城镇农村的合作经济组织法人等。 三、法定代表人的权利 法定代表人的权利有: 1.代表公司从事生产经营活动,在授权范围内对外签订合同; 2.代表公司参与民事诉讼; 3.决定公司内部管理机构的设置; 4.法律和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权利。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五条 公司从事经营活动,必须遵守法律、行政法规,遵守社会公德、商业道德,诚实守信,接受政府和社会公众的监督,承担社会责任。公司的合法权益受法律保护,不受侵犯。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十三条 公司法定代表人依照公司章程的规定,由董事长、执行董事或者经理担任,并依法登记。公司法定代表人变更,应当办理变更登记。 引用法条: [1]《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五条 [2]《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一十三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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