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无犯罪证明可以在居住地办理吗 |
释义 | 一、无犯罪证明可以在居住地办理吗 无犯罪证明可以在现居住地办理,根据公安部相关规定,无犯罪记录证明原则上由户籍所在地公安机关办理,长期在外居住的,如能提供相关证明暂住证居住一年以上,居住地公安机关也可予以办理。 《居住证暂行条例》 第八条公安机关负责居住证的申领受理、制作、发放、签注等证件管理工作。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用人单位、就读学校以及房屋出租人应当协助做好居住证的申领受理、发放等工作。 第九条申领居住证,应当向居住地公安派出所或者受公安机关委托的社区服务机构提交本人居民身份证、本人相片以及居住地住址、就业、就读等证明材料。 二、办理无犯罪证明怎么办 法律网提醒您,办理无犯罪证明应按照下列流程: 1.先携带身份证前往户口所在地的居委会或村委会开证明并盖章; 2.然后前往当地派出所; 3.再由派出所查询犯罪人员信息库等系统; 4.最后在无犯罪证明上出具意见,并签字盖章。 三、需要开具无犯罪证明的情形 在工作学习当中如果有需要开具无犯罪记录证明的要依照法律法规的规定去公安部门依法办理,加盖公章这样才是有效的无犯罪记录证明: 1.国家机关录用公务员政审; 2.中国共产党组织吸收新党员政审; 3.公民执业需要申请出具证明; 4.公民因其他需要向公证机构申请办理有无违法犯罪记录公证事项。 引用法条: [1]《居住证暂行条例》第八条 [2]《居住证暂行条例》第九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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