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贵州省诈骗的立案标准是多少 |
释义 | 一、贵州省诈骗的立案标准是多少 贵州省诈骗的立案标准是行为人诈骗公私财物,金额在五千元以上的,应予立案追诉。对犯诈骗罪的行为人,一般会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 法律网提醒您,立案标准中“数额较大”、“数额巨大”、“数额特别巨大”的具体数额标准规定如下: 1.诈骗罪“教额较大”的起点为人民币五千元; 2.诈骗罪“数额巨大”的起点为人民币五万元; 3.诈骗罪“数额特别巨大”的起点为人民五十万元。 二、诈骗罪构成要件有哪些 诈骗罪构成要件如下: 1.客体要件。侵犯的客体是公私财物所有权; 2.客观要件。客观上表现为使用欺诈方法骗取数额较大的公私财物; 3.主体要件。主体是一般主体,凡达到法定刑事责任年龄、具有刑事责任能力的自然人均能构成; 4.主观要件。在主观方面表现为直接故意,并且具有非法占有公私财物的目的。 ![]() 三、诈骗罪的追诉期是多久 诈骗罪的追诉期一般为5年。诈骗罪追诉时效是从犯罪的最后一次诈骗时开始计算,对于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三年以下有期徒刑的,追诉时效是5年。前提是当年公安机关没有立案,对于公安机关已经立案的案件,不适用追诉时效。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八十七条犯罪经过下列期限不再追诉: (一)法定最高刑为不满五年有期徒刑的,经过五年; (二)法定最高刑为五年以上不满十年有期徒刑的,经过十年; (三)法定最高刑为十年以上有期徒刑的,经过十五年; (四)法定最高刑为无期徒刑、死刑的,经过二十年。如果二十年以后认为必须追诉的,须报请最高人民检察院核准。 引用法条: [1]《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八十七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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