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夫妻离婚时银行的欠款怎么处理 |
释义 | 一、夫妻离婚时银行的欠款怎么处理 夫妻离婚时银行的欠款的处理为: 如果是离婚前借的,属夫妻共同债务,要共同偿还,如果是离婚后借的属于个人债务,由一方负责偿还。婚姻存续期间产生的债务,一般视为夫妻共同债务,即使夫妻离婚,债权人仍有权要求夫妻共同承担偿还责任。 二、应认定为夫妻一方个人债务的情形 应认定为夫妻一方个人债务的情形有: 1.夫妻双方约定由个人负担的债务; 2.一方婚前的个人债务; 3.一方未经对方同意,擅自资助与其没有抚养义务的亲朋所负的债务; 4.一方未经对方同意,独自筹资从事经营活动,其收入又未用于共同生活所负的债务。 根据《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四条第二款规定,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超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不属于夫妻共同债务;但是,债权人能够证明该债务用于夫妻共同生活、共同生产经营或者基于夫妻双方共同意思表示的除外。 ![]() 三、认定为共同债务的情形 法律网提醒您,共同债务一般根据欠债用途认定,通常这些债务会被认定为夫妻共同债务: 1.双方共同签字确认过的债务; 2.欠债是不知道,但事后予以追认的; 3.债务是用于家庭共同生活的或者共同生产经营的。 引用法条: [1]《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四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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