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房屋租赁合同成立的要件 |
释义 | 一、房屋租赁合同成立的要件 房屋租赁合同成立的要件如下: 1.该房屋租赁合同是经过双方当事人平等真实的意思表示达成一致后所签订的; 2.该房屋租赁合同的双方当事人均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 3.该房屋租赁合同本身没有违反法律规定和社会公序良俗。 根据《民法典》第一百四十三条的规定,具备下列条件的民事法律行为有效: (一)行为人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 (二)意思表示真实; (三)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不违背公序良俗。 二、未登记备案对房屋租赁合同效力有什么影响 未登记备案对房屋租赁合同效力有以下几点: 1.未登记备案不影响合同效力。 依据在于《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城镇房屋租赁合同纠纷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四条的规定当事人以房屋租赁合同未按照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办理登记备案手续为由,请求确认合同无效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 2.当事人约定,将登记备案作为房屋租赁合同生效要件的,则依照约定,法律网提醒您,房屋租赁合同将在登记备案后生效; 3.当事人约定,将登记备案作为房屋租赁合同的生效要件,但一方履行主要义务另一方接受的,纵使未登记备案,合同效力也不受影响。 ![]() 三、房东签定房屋租赁合同要注意哪些问题 房东签定房屋租赁合同要注意的问题如下: 1.注意签订租赁合同; 2.注意所租赁的房屋的用途; 3.注意出租人具有出租的权利; 4.注意转租问题; 5.注意装修问题; 6.注意备案。 引用法条: [1]《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四十三条 [2]《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城镇房屋租赁合同纠纷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四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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