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刑事案件由哪个法院管辖 |
释义 | 一、刑事案件由哪个法院管辖 刑事案件由犯罪地人民法院管辖。也可以是被告人居住的人民法院进行审判。如果几个同级人民法院都有权管辖的案件,由最初受理的人民法院审判。在必要的时候,可以移送主要犯罪地的人民法院审判。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二十五条的规定,刑事案件由犯罪地的人民法院管辖。如果由被告人居住地的人民法院审判更为适宜的,可以由被告人居住地的人民法院管辖。 二、刑事管辖中检察院直接受理的刑事案件有哪些 司法工作人员利用职权实施的非法拘禁、刑讯逼供、非法搜查等侵犯公民权利、损害司法公正的犯罪;公安机关管辖的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利用职权实施的重大犯罪案件。 根据《刑事诉讼法》第十九条规定,刑事案件的侦查由公安机关进行,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人民检察院在对诉讼活动实行法律监督中发现的司法工作人员利用职权实施的非法拘禁、刑讯逼供、非法搜查等侵犯公民权利、损害司法公正的犯罪,可以由人民检察院立案侦查。对于公安机关管辖的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利用职权实施的重大犯罪案件,需要由人民检察院直接受理的时候,经省级以上人民检察院决定,可以由人民检察院立案侦查。自诉案件,由人民法院直接受理。 三、刑事案件管辖权异议申请书怎么写 1.先要写明申请人的基本信息。法律网提醒您,包括申请人姓名、性别、出生年月、职业、住址、电话、身份证号码。 2.写明具体申请的事项是什么。 3.写明申请事项的事实和理由。也就是写明为什么对此案的管辖存在异议,异议的依据。 4.写明此异议是向哪个法院申请的、申请年月。 5.最后申请人确认签字。 引用法条: [1]《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一十九条 [2]《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二十五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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