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借款合同内容包括的条款有哪些 |
释义 | 一、借款合同内容包括的条款有哪些 借款合同主要包括以下条款: 1.借款方、贷款方、保证人的名称、住址、法人代表的姓名; 2.借款的种类及用途; 3.借款的币种和数额; 4.借款的期限和利率; 5.还款的方式和具体时间; 6.借款人对所借款项的使用方向、还款期限所作的保证; 7.违约责任及争议解决方式等。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六百六十七条 借款合同是借款人向贷款人借款,到期返还借款并支付利息的合同。 第六百六十八条借款合同应当采用书面形式,但是自然人之间借款另有约定的除外。 借款合同的内容一般包括借款种类、币种、用途、数额、利率、期限和还款方式等条款。 二、借款合同如何写有效 法律网提醒您,借款合同有效写法: 1.行为人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 2.意思表示真实; 3.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不违背公序良俗。 《民法典》第一百四十三条具备下列条件的民事法律行为有效: (一)行为人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 (二)意思表示真实; (三)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不违背公序良俗。 ![]() 三、借款合同的有效诉讼期是多久 借款合同纠纷属于民事纠纷,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三年。诉讼时效期间自权利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受到损害以及义务人之日起计算。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但是自权利受到损害之日起超过二十年的,人民法院不予保护;有特殊情况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权利人的申请决定延长。 《民法典》第一百八十八条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三年。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诉讼时效期间自权利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受到损害以及义务人之日起计算。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但是,自权利受到损害之日起超过二十年的,人民法院不予保护,有特殊情况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权利人的申请决定延长。 引用法条: [1]《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四十三条 [2]《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八十八条 [3]《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六百六十七条 [4]《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六百六十八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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