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起诉离婚是在哪个地方起诉都行吗 |
释义 | 一、起诉离婚是在哪个地方起诉都行吗 起诉离婚不是在哪个地方起诉都行。起诉离婚一般需要去对方的经常居住地起诉离婚。通常情况下,离婚诉讼采取“原告就被告”的原则确定管辖, 原告应当向被告住所地的人民法院起诉。并且适用一般地域管辖,由基层人民法院管辖。 法律网提醒您,被告如果属于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原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原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原告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 1.不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内居住; 2.被宣告下落不明或失踪; 3.被劳动教养; 4.被监禁。 二、起诉离婚的条件有哪些 起诉离婚的条件有: 1.双方已经办理了结婚登记手续的; 2.起诉方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3.有具体的诉讼请求和事实、理由; 4.属于人民法院受理民事诉讼的范围和受诉人民法院管辖。 《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三、离婚案件中是否可以要求赔偿 离婚案件中可以要求赔偿的。但有赔偿的情况仅包括:重婚、与他人同居、实施家庭暴力、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等方面。且存在前述情形,导致双方离婚的,无过错方才有权请求损害赔偿。 《民法典》第一千零九十一条有下列情形之一,导致离婚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 (一)重婚; (二)与他人同居; (三)实施家庭暴力; (四)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五)有其他重大过错。 引用法条: [1]《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 [2]《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九十一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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