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取保候审几天可以批复 |
释义 | 一、取保候审几天可以批复 取保候审三日内可以批复。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九十七条 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及其法定代理人、近亲属或者辩护人有权申请变更强制措施。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收到申请后,应当在三日以内作出决定;不同意变更强制措施的,应当告知申请人,并说明不同意的理由。 二、取保候审可以去外地吗 取保候审经批准后能去外地。取保候审在符合一定条件下是能去外地的。取保候审需要遵守的要求有:未经执行机关批准不得离开所居住的市、县;住址、工作单位和联系方式发生变动的,在二十四小时以内向执行机关报告;在传讯的时候及时到案;其他要求等。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七十一条 被取保候审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应当遵守以下规定: (一)未经执行机关批准不得离开所居住的市、县; (二)住址、工作单位和联系方式发生变动的,在二十四小时以内向执行机关报告; (三)在传讯的时候及时到案; (四)不得以任何形式干扰证人作证; (五)不得毁灭、伪造证据或者串供。 ![]() 三、取保候审交保证金吗 取保候审不一定要交保证金。法律网提示您,因为取保候审犯罪嫌疑人可以选择提出保证人或者交纳保证金。 根据《刑事诉讼法》第六十八条规定,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决定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取保候审,应当责令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提出保证人或者交纳保证金。 根据《刑事诉讼法》第七十二条规定,取保候审的决定机关应当综合考虑保证诉讼活动正常进行的需要,被取保候审人的社会危险性,案件的性质、情节,可能判处刑罚的轻重,被取保候审人的经济状况等情况,确定保证金的数额。 并且,提供保证金的人应当将保证金存入执行机关指定银行的专门账户。 引用法条: [1]《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六十八条 [2]《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七十二条 [3]《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九十七条 [4]《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七十一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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