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民事诉讼法有哪些程序 |
释义 | 一、民事诉讼法有哪些程序 民事诉讼法有的程序如下: 1.第一审普通程序; 2.简易程序; 3.第二审程序; 4.审判监督程序; 5.特别程序; 6.执行程序。 二、民事诉讼法包括哪些 民事诉讼法包括诉讼时效,《民法典》第一百八十八条规定,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三年。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诉讼时效期间自权利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受到损害以及义务人之日起计算。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但是,自权利受到损害之日起超过二十年的,人民法院不予保护,有特殊情况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权利人的申请决定延长。 三、法院哪个部门受理民事诉讼案件 法院被告住所地法院的立案受理中心或诉讼服务中心部门受理民事诉讼案件,如果被告的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应向被告经常居住地法院起诉;如果被告是法人或其他组织,则应向该单位所在地法院起诉;法律网提醒您,如果被告是数个,可向任何一个被告所在区域的法院起诉。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第二十一条 对公民提起的民事诉讼,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被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对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提起的民事诉讼,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同一诉讼的几个被告住所地、经常居住地在两个以上人民法院辖区的,各该人民法院都有管辖权。 引用法条: [1]《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八十八条 [2]《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十一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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