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没劳动合同受到工伤如何办 |
释义 | 一、没劳动合同受到工伤如何办 没劳动合同受到工伤按照以下流程办理: 1.申请认定工伤。所在单位应当自事故伤害发生之日起30日内,向统筹地区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如果用人单位未在规定的期限内提出工伤认定申请的,受伤害职工或者其直系亲属可以在事故伤害发生之日起1年内,直接提出工伤认定申请。 2.申请劳动能力鉴定,确定伤残等级。劳动能力鉴定由用人单位、工伤职工或者其直系亲属向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提出申请,并提供工伤认定决定和职工工伤医疗的有关资料。 法律网提醒您,没有劳动合同的工伤,劳动关系可以通过同事的证人证言、工牌、邮件等等来证明。进行完工伤鉴定之后,就可以申请劳动能力鉴定,确定伤残等级。 二、员工在工伤认定期间工资如何发放 员工在工伤认定期间工资按照原工资福利发放。 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三条规定,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需要暂停工作接受工伤医疗的,在停工留薪期内,原工资福利待遇不变,由所在单位按月支付。停工留薪期一般不超过12个月。伤情严重或者情况特殊,经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可以适当延长,但延长不得超过12个月。工伤职工评定伤残等级后,停发原待遇,按照本章的有关规定享受伤残待遇。工伤职工在停工留薪期满后仍需治疗的,继续享受工伤医疗待遇。生活不能自理的工伤职工在停工留薪期需要护理的,由所在单位负责。 三、如何解决工伤认定争议 解决工伤认定争议的方式如下: 1.依法申请行政复议; 2.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如果劳动者和用人单位对工伤认定问题发生争议,当事人可向当地劳动行政部门的社会保险行政机构申诉,也可以向当地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引用法条: [1]《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三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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