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能停止执行死刑的情形有什么 |
释义 | 一、能停止执行死刑的情形有什么 能停止执行死刑的情形为:在执行前发现判决可能有错误的;在执行前罪犯揭发重大犯罪事实或者有其他重大立功表现,可能需要改判的以及罪犯正在怀孕的。停止执行的原因消失后,必须报请最高人民法院院长再签发执行死刑的命令才能执行。 法律网提醒您,《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六十二条下级人民法院接到最高人民法院执行死刑的命令后,应当在七日以内交付执行。但是发现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停止执行,并且立即报告最高人民法院,由最高人民法院作出裁定: (一)在执行前发现判决可能有错误的; (二)在执行前罪犯揭发重大犯罪事实或者有其他重大立功表现,可能需要改判的; (三)罪犯正在怀孕。 前款第一项、第二项停止执行的原因消失后,必须报请最高人民法院院长再签发执行死刑的命令才能执行;由于前款第三项原因停止执行的,应当报请最高人民法院依法改判。 二、死刑立即执行能活几天 死刑立即执行,一般是七天。在下级人民法院接到最高人民法院执行死刑的命令后,应当在七日以内交付执行。但是发现有判决可能有错误等情形的,则应停止执行,并且立即报告最高人民法院裁定。死刑只适用于罪行极其严重的犯罪分子。对于应当判处死刑的犯罪分子,如果不是必须立即执行的,配基可以判处死刑同时宣告缓期二年执行。 ![]() 三、判处死刑和死刑立即执行区别 判处死刑和死刑立即执行区别具体如下: 1.上报程序要求不同。死刑立即执行需要由最高人民法院核准,而死刑当中的缓期执行则是高级人民法院有权核准。对于罪行极其严重被判处死刑的犯罪分子,如果不是必须执行死刑的,可以判处死刑同时宣告缓期两年执行。 2.死刑的范围要比死刑立即执行要大。 引用法条: [1]《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六十二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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