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夫妻离婚需要的手续有什么 |
释义 | 一、夫妻离婚需要的手续有什么 夫妻离婚需要的手续有如下: 1.民政局协议办理离婚 这种方式办理离婚的前提条件是夫妻双方对于离婚、夫妻财产分割及小孩的抚养权等都达成一致的情况下,双方代带好结婚证、身份证等其他有关证件,本人亲自到原登记结婚的婚姻登记机关,填写好夫妻双方离婚协议内容签字确认后即刻生效。民政部门发给双方离婚证。 2.法院诉讼办理离婚 对于离婚、小孩抚养或者财产分割等有任何一个不能达成协议的,只能通过法院调解或者判决。而对于夫妻双方在异地离婚的,不论是否达成一致,都必须通过法院起诉办理离婚。对于被告方是本地的,原告方只需要提供双方的身份证复印件、结婚证原件及其他证据材料。 二、离婚手续一般周几办理 离婚手续一般星期一至星期五可以办理。民政局周末是不办理离婚的,因特殊情况和紧急任务确需延长工作时间的,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执行。法律网提醒,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实行统一的工作时间,星期六和星期日为周休息日。相关法律规定婚姻登记机关对离婚当事人提交的证件、协议书、证明材料进行审查,符合离婚登记条件的,予以登记,并发给离婚证书。 ![]() 三、办理离婚手续要多久 离婚手续要办一个月左右。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夫妻双方协议离婚的,应当签订书面离婚协议,并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自离婚登记申请之日起三十日内,任何一方可以向婚姻登记机关撤回离婚登记申请。前述期限届满后三十日内,双方应当申请发给离婚证,否则视为撤回离婚登记申请。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六条 夫妻双方自愿离婚的,应当签订书面离婚协议,并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离婚协议应当载明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和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 第一千零七十七条 自婚姻登记机关收到离婚登记申请之日起三十日内,任何一方不愿意离婚的,可以向婚姻登记机关撤回离婚登记申请。前款规定期限届满后三十日内,双方应当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发给离婚证;未申请的,视为撤回离婚登记申请。 引用法条: [1]《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六条 [2]《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七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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