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自书遗嘱需要见证人的见证吗 |
释义 | 一、自书遗嘱需要见证人的见证吗 自书遗嘱不需要见证人的见证。被遗嘱继承人本人书写遗嘱的,属于自书遗嘱,自书遗嘱的成立,不需要见证人。只要基于自书人真实意思表示书写,并签名和注明日期的,则是有效的;但若通过他人代书、录音、口头等形式成立遗嘱的,则需要两名以上与继承事项无关的见证人见证。 二、自书遗嘱能对抗公证遗嘱吗 自书遗嘱如果是最后一份遗嘱就能对抗公证遗嘱。根据法律规定,遗嘱人前后订立几个遗嘱的,以最后一份遗嘱为准。两份遗嘱相抵触的部分,以最后的遗嘱为准,两份遗嘱不相抵触的部分,则仍然有效。即使是经过公证的遗嘱,同样以最后的遗嘱为准。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四十二条 遗嘱人可以撤回、变更自己所立的遗嘱。 立遗嘱后,遗嘱人实施与遗嘱内容相反的民事法律行为的,视为对遗嘱相关内容的撤回。 立有数份遗嘱,内容相抵触的,以最后的遗嘱为准。 ![]() 三、订立自书遗嘱的方式 法律网提醒您,订立自书遗嘱的方式: 1.必须由遗嘱人亲笔书写全文。 遗嘱人亲笔书写全文,即完全真实地表达本人的意思,又不易为他人伪造、篡改。 遗嘱人可在任何可保存的材料上书写,如纸张、皮革、布帛等。其文字可以用汉字、民族文字、外国文字等,也可以用毛笔、钢笔、圆珠笔书写,只要字迹清楚,意思表示准确明了即可。 2.遗嘱人必须注明年、月、日。 遗嘱书上写明日期,不仅在发生纠纷时有助于辨明真伪,且能辩明遗嘱人书写遗嘱时是否有遗嘱能力;当有几个内容相矛盾的遗嘱时,还有助于判明哪个遗嘱是最后的、具有法律效力的遗嘱。年、月、日三者缺一不可,并尽量使用公历。 3.遗嘱人应亲笔签名。 应由遗嘱人亲笔签名,以示遗嘱为何人所立,内容为书写人的真实意图表示,是遗嘱有效的决定性要件;无亲笔签名的遗嘱无效。 4.自书遗嘱允许遗嘱人涂改、增删、订正。 如需涂改、增删、订正,应在改动处注明改动的字数、改动的时间并另行签名。如属实质性修改,应在遗嘱内容之后专段说明修改之处。 引用法条: [1]《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四十二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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