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未出生的胎儿还有继承权吗 |
释义 | 一、未出生的胎儿还有继承权吗 未出生的胎儿还有继承权。 依据我国相关法律的规定,遗产分割时,应当保留胎儿的继承份额,所以示出生的小孩是具有继承权的,胎儿出生时是死体的,保留的份额按照法定继承办理。 未出生的孩子有继承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五十五条规定:遗产分割时,应当保留胎儿的继承份额。胎儿出生时是死体的,保留的份额按照法定继承办理。也就是说,孩子没下生之前,孩子应该继承的份额先保留。如果孩子正常出生的话,孩子继承该保留份额。如果孩子下生后是死体的话,那么为孩子保留的遗产份额,由被继承人的法定继承人分配。 二、法定继承权可以转让吗 法定继承权不可以转让。因为这是法定的,是因为人身关系而引起的财产权。根据相关法律规定,第一顺序的法定继承人是配偶、子女以及父母。这三者没有先后顺序。 《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七条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 (一)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 (二)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 三、继承人在什么情形下会丧失继承权 法律网提醒您,继承人丧失继承权的情形包括: 1.故意杀害被继承人; 2.为争夺遗产而杀害其他继承人; 3.遗弃被继承人,或者虐待被继承人情节严重; 4.伪造、篡改、隐匿或者销毁遗嘱,情节严重; 5.以欺诈、胁迫手段迫使或者妨碍被继承人设立、变更或者撤回遗嘱,情节严重。 引用法条: [1]《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七条 [2]《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五十五条 |
随便看 |
|
法律咨询问答库收录2074234条法律问答词条,基本涵盖了全部常用法律问题的释义及解析,是法律学习是实务的有利工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