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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离婚后的财产还有哪些
释义
    一、离婚后的财产还有哪些
    离婚后的财产还有以下几点:
    1.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一方或双方劳动所得的收入和购置的财产;
    2.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一方或双方继承、受赠的财产;
    3.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一方或双方由知识产权取得的经济利益;
    4.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一方或双方从事承包、租赁等生产、经营活动的收益;
    5.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一方或双方取得的债权;
    6.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一方或双方的其他合法所得。
    二、离婚财产分割诉讼费是多少
    离婚析产分割的诉讼费规定是:离婚案件,每件交纳50元至300元。涉及财产分割,财产总额不超过20万元的,不另行交纳;超过20万元的部分,按照0.5%交纳。法律网提醒您,在离婚财产分割诉讼中,除了诉讼费以外,还有可能会涉及到其他的相关费用,比如保全费:财产数额不超过1000元或者不涉及财产数额的,每件交纳30元;超过1000元至10万元的部分,按照1%交纳;超过10万元的部分,按照0.5%交纳。但是,当事人申请保全措施交纳的费用最多不超过5000元。
    
    三、离婚后财产是否能再分割
    1.男女双方协议离婚后一年内就财产分割问题反悔,离婚协议财产分割期限请求变更或者撤销财产分割协议的,人民法院应当受理。
    2.离婚协议中关于财产分割的条款或者当事人因离婚就财产分割达成的协议,在办理离婚登记后,对男女双方具有法律约束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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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3/17 1:02:4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