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交通事故诉讼时效从何时计算 |
释义 | 一、交通事故诉讼时效从何时计算 交通事故诉讼时效从权利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受到损害以及义务人之日起计算。但是,自权利受到损害之日起超过二十年的,人民法院不予保护,有特殊情况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权利人的申请决定延长。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八十八条 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三年。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诉讼时效期间自权利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受到损害以及义务人之日起计算。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但是,自权利受到损害之日起超过二十年的,人民法院不予保护,有特殊情况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权利人的申请决定延长。 二、交通事故提起诉讼需要什么资料 法律网提醒您,交通事故提起诉讼需要的资料如下: 1.民事起诉状,人民法院和每位被告各一份; 2.交通事故证据材料,主要包括: (1)医疗机构出具的医药费、住院费等收款凭证、病历和诊断证明; (2)医疗机构出具的误工时间证明、工作单位出具的收入证明; (3)用以证明交通费的正式票据; (4)受害人及近亲属的户籍证明,如受害人系农村户口,最好提供发生交通事故时已在城镇居住一年以上、且有固定收入的证明; (5)受害人丧失劳动能力或者伤残的证明; (6)被扶养人与受害人系近亲属的证明,以及被扶养人为未成年人或者丧失劳动能力又无其他生活来源的证明; (7)其他证据材料,如《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等。 以上证据材料需根据案件具体情况做相应增减,并按民事起诉状的份数提交给人民法院。 3.还需向人民法院提交原告身份证复印件或者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等材料。 三、交通事故责任应该如何划分 交通事故责任的划分标准: 1.一方当事人的违章行为造成交通事故的应负全部责任; 2.两方当事人的违章行为共同造成事故的,违章行为在事故中作用大的一方负主要责任,另一方负次要责任; 3.三方以上当事人的违章行为共同造成交通事故的,根据各自的违章行为在交通事故中的作用大小划分责任。 引用法条: [1]《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八十八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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