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合同店面转让怎么写 |
释义 | 一、合同店面转让怎么写 合同店面转让应按照以下内容撰写: 1.转让方和受让方的名称、住所等基本信息; 2.转让的店铺的具体位置、面积、现状; 3.转让店铺的对价; 4.对价的支付时间、支付方式; 5.交付、过户店铺的时间; 6.违约责任条款; 7.争议的解决方法; 8.双方认为有必要约定的其他条款; 9.签字及签订日期。 店铺属于不动产,不动产的产权转移自登记之日发生法律效力。因此,正式签订合同或者转让方交付店铺,均不代表受让方取得店铺的产权,只有办理了过户登记,受让方领取了产权证书,才正式取得店铺产权。受让方在购买店铺时,建议在合同中约定双方完成过户且转让方交付房屋后支付剩余尾款,这样的约定对受让方相对有利。 二、店面转让合同有效吗 门面转让合同不含房东的情况下是没有法律效力的,如果不想再承租门面的,经过房东同意,或者事先有约定,可以转租给他人。转租他人需要签订转租协议。法律网提醒您,门面转让合同必须房东到场签字才有法律效力,受到法律保护。 承租人未经出租人同意转租的,出租人可以解除合同。 ![]() 三、合同快到期的店面可以转让吗 租赁合同快到期的店面,出租人可以转让。但是转让前应当通知承租人,应为承租人享有优先购买权。 根据《民法典》第七百二十六条的规定,出租人出卖租赁房屋的,应当在出卖之前的合理期限内通知承租人,承租人享有以同等条件优先购买的权利;但是,房屋按份共有人行使优先购买权或者出租人将房屋出卖给近亲属的除外。出租人履行通知义务后,承租人在十五日内未明确表示购买的,视为承租人放弃优先购买权。 引用法条: [1]《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七百二十六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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