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试用期公司不签劳动合同的情况如何维权 |
释义 | 一、法律规定 根据劳动部《关于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若干问题的意见》第十八条,劳动者被用人单位录用后,双方可以在劳动合同中约定试用期,试用期应包括在劳动合同期限内。 而《劳动法》第十九条第四款也明确:试用期包含在劳动合同期限内。 二、不后果: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十四条:“……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满一年不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视为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已订立……”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规定,对于视为已签订已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经济补偿后果: (一、《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二条【不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法律责任】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不与劳动者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自应当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之日起向劳动者每月支付双倍工资。 (二、《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第七条:“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自用工之日起满一个月的次日至满一年的前一日应当依照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二条的规定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两倍的工资,并视为自用工之日起满一年的当日已经与劳动者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应当立即与劳动者补订书面劳动合同”。该条针对的是视为已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经济补偿措施。 三、如何维权 为了防止掉入种种试用期的陷阱,律师律师建议,进入用人单位后,必须及时要求和单位签订劳动合同;试用期间要注意保留相关证据,如能够证明自己与单位存在劳动关系、工作起始日期、工作内容等的证据;一旦发现权益受到侵害,如不付报酬、薪金过低、工伤拒赔、违规延长试用期等,要及时向部门举报或提起仲裁和诉讼,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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