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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数罪并罚适用缓刑依据
释义
    一、数罪并罚适用缓刑依据
    数罪并罚适用缓刑依据为《刑法》第七十二条:对于被判处拘役、三年以下有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同时符合下列条件的,可以宣告缓刑,对其中不满十八周岁的人、怀孕的妇女和已满七十五周岁的人,应当宣告缓刑:
    (一)犯罪情节较轻;
    (二)有悔罪表现;
    (三)没有再犯罪的危险;
    (四)宣告缓刑对所居住社区没有重大不良影响。
    二、数罪并罚的原则
    数罪并罚原则是指对一个人所犯数罪合并处罚所依据的基本准则。根据刑法第69条的规定,数罪并罚的原则有以下几种:
    1.数刑中只要有一个是死刑或者无期徒刑的,就应当执行死刑或者无期徒刑。此为吸收原则。
    2.数刑中有两个以上有期徒刑、两个以上拘役或者两个以上管制的,应当在总和刑期以下、数刑中最高刑期以上,酌情决定应当执行的刑期。但是按照刑法的规定,管制最高不能超过3年,拘役最高不能超过1年,有期徒刑最高不能超过20年。此为限制加重原则。
    3.如果数罪中判处有附加刑的,附加刑仍须执行。此为并科原则。
    
    三、数罪并罚具体如何计算
    法律网提醒您,数罪并罚具体应这样计算:
    1.应当在总和刑期以下、数刑中最高刑期以上,酌情决定执行的刑期;
    2.数罪中有判处有期徒刑和拘役的,执行有期徒刑;
    3.数罪中有判处有期徒刑和管制,或者拘役和管制的,有期徒刑、拘役执行完毕后,管制仍须执行。
    引用法条:
    [1]《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六十九条
    [2]《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七十二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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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1/2 1:52:4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