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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房屋征收补偿决定书送达方式
释义
    一、房屋征收补偿决定书送达方式
    房屋征收补偿决定书送达方式:
    1.直接送达:市、县政府派专人将补偿决定直接交给受送达人;若受送达人是公民,原则上由本人接收,若本人不在可由同住的成年家属签收;若受送达人系法人或其他组织,应当由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专门收件人签收。若受送达人有委托他人,例如委托律师签收相关文件的,亦可以由律师签收。
    2.留置送达:若受送达人及其同住成年家属均无理由拒绝签收,送达人应当邀请基层组织(例如居委会、村委会)或受送达人单位代表到场,进行说明情况、签署相关文件等程序,并将补偿决定留在受送达人的住所。此种方式较为繁琐,通常情况下送达补偿决定不会选择这种方式。
    3.委托送达:市、县政府在直接送达有困难时委托其他行政机关代为送达。
    4.邮寄送达:市、县政府在受送达人的住所较为偏远的情况下,会用邮寄的方式邮寄补偿决定材料。
    5.转交送达:受送达人系军人或在被监禁的情况下,市、县政府将补偿决定交给受送达人所在单位转交给受送达人的方式。
    6.公告送达:市、县政府以张贴公告、网上发布公告等办法将补偿决定公布,自发出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视为公告期满,即送达。
    二、房屋征收补偿决定书是谁作出的
    房屋征收补偿决定书是市、县级人民政府作出的。根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十三条规定,市、县级人民政府作出房屋征收决定后应当及时公告。公告应当载明征收补偿方案和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权利等事项。市、县级人民政府及房屋征收部门应当做好房屋征收与补偿的宣传、解释工作。房屋被依法征收的,国有土地使用权同时收回。
    
    三、征收农村土地应该注意哪些事情
    法律网提醒您,征收农村土地应该注意的事情有:是否是合法的、能够承担法律责任的主体;补偿款的总金额及各项补偿内容,补偿款的支付时间以及方式,安置房屋的面积、具体位置等主要条款是否明确;是否约定违约责任;履行程序是否合法;是否有不公平条款等。
    引用法条:
    [1]《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一十三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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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3/16 5:23:3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