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公示催告应怎样进行 |
释义 | 一、公示催告应怎样进行 公示催告应如下进行的: 1.当事人申请 2.人民法院受理 3.通知银行,公示催告诉 (1)利害关系申报,终结公示催告程序 (2)60日内无人申报,申请除权判决,法院作出除权裁决,公告判决,申请人向支付人请求支付。 二、公示催告程序申请的条件 1.申请主体必须是按照规定可以背书转让的票据持有人即票据被盗、遗失、灭失前的最后持有人; 2.申请的原因必须是可以背书转让的票据被盗、遗失或灭失,且利害关系人处于不明状态,对其他事项申请公示催告必须有法律的明文规定。人,即合法背书转让汇票的的最后持票人等。 《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一十八条 按照规定可以背书转让的票据持有人,因票据被盗、遗失或者灭失,可以向票据支付地的基层人民法院申请公示催告。依照法律规定可以申请公示催告的其他事项,适用本章规定。申请人应当向人民法院递交申请书,写明票面金额、发票人、持票人、背书人等票据主要内容和申请的理由、事实。 ![]() 三、公示催告后未申请除权判决怎么办? 公示催告后未申请除权判决的法院将不再做出判决。公示催告是票据权利人在丧失票据后申请法院宣告票据无效,从而使票据权利与票据分离的一种制度。如争执不下或期内无人申报权利,法院则作出除权判决。法律网提醒您,即以判决宣告票据无效。公示催告申请人即丧失票据者即可凭除权判决对于票据债务人行使权利。 引用法条: [1]《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一十八条 |
随便看 |
|
法律咨询问答库收录2074234条法律问答词条,基本涵盖了全部常用法律问题的释义及解析,是法律学习是实务的有利工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