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新房收房物业费从什么时候开始算 |
释义 | 一、新房收房物业费从什么时候开始算 新房收房业主应当根据物业服务合同的约定交纳物业服务费用。 1.以业主到小区物业管理处办理入住手续、业主取得了新房的钥匙作为业主入住的开始。 2.业主办理入住手续后物业管理公共性服务费由业主或使用人按月交纳,对已购买但未入住的业主一年内按物业管理公共性服务费标准的50%交纳。 3.根据物业管理条例规定,在交房之前物业公司要与开发商进行验收,在验收完后,物业公司正式接管该小区,那么小区已竣工、且验收合格后的房屋的资料、钥匙都是必须要移交给物业公司的。 4.业主在接到开发商发放的入伙通知书后,根据入伙通知书上的时间开始缴纳物业费,并且在该时间以后房屋的一切费用、责任都由业主自己承担了。也就是说从那天开始,房屋的一切权利、责任都归业主了。 二、物业费的组成部分 物业费的组成部分: 1.管理服务人员的工资、社会保险和按规定提取的福利费等; 2.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的日常运行、维护费用; 3.物业管理区域清洁卫生费用; 4.物业管理区域绿化养护费用; 5.物业管理区域秩序维护费用; 6.办公费用; 7.物业管理企业固定资产折旧; 8.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及公众责任保险费用; 9.经业主同意的其它费用。 ![]() 三、物业费收取过高应该找哪个部门投诉 法律网提醒您,物业费收取过高应该找以下部门投诉: 1.向物价局投诉,前期物业收费要经过物价局批准,物价局对物业公司执行收费规定,有权有义务监管; 2.向房管局投诉,房管局是物业公司的行业管理部门,有义务对物业公司的违规行为进行处理; 3.向消费者协会投诉; 4.向法院起诉; 5.成立了业主大会的,可以向业主大会反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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