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无力履行合同怎么处理 |
释义 | 一、无力履行合同怎么处理 无力履行合同的处理是双方可以协商解除。如果造成合同无法履行的原因系一方的过错,则过错方应承担相应责任。 《民法典》第五百六十三条第一款第一项规定,因不可抗力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当事人可以解除合同。 双方协商不成的,可以向调解委员会申请调解。调解不成的,约定了仲裁条款的,可以向仲裁委机构申请仲裁,也可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 二、不能履行合同的情况说明 1.合同标的物已灭失; 2.已被第三人善意取得; 3.已被政府征收或已被法院执行; 4.合同无效等情形。 法律网提醒您,这些情况的共同点就是合同失去意义,即使作出继续履行合同的判决,也不可能得到有效执行。 三、履行合同诉讼时效的规定 履行合同诉讼时效的规定是三年的时间,请求履行合同则是继续履行合同,而继续履行通常也叫做强制实际履行,主要指的是违约方根据对方当事人的请求继续履行合同规定的义务的一种违约责任形式。 继续履行是在要求对方继续履行已经违约的合同,和一般的合同履行不同的是,它是以违约为前提,体现了法律的强制性。如果遇到了对方违约的行为,当事人可以选择向法院提起诉讼,并且要求对方继续履行合同,同时要让对方来承担违约责任。 而请求履行合同的诉讼时效则是三年,要是等到合同期满了再对其进行起诉,要求对方继续履行合同,则体现的太不合理,但是当事人可以要求对方承担违约责任或者是其他的损害赔偿等。 引用法条: [1]《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六十三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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