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员工开除的条件 |
释义 | 一、员工开除的条件 员工开除的条件如下: 1.员工在试用期间内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2.员工严重失职,给公司造成重大损害的; 3.员工严重违反公司的规章制度的; 4.员工兼职,严重影响本公司工作任务的完成,屡劝不改的; 5.法律规定的其他条件。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九条 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二)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的; (三)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害的; (四)劳动者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本单位的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或者经用人单位提出,拒不改正的; (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第一项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 (六)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二、被公司开除有哪些赔偿 被公司开除的赔偿有: 1.单位提出并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劝退员工,单位应按照工作年限支付经济补偿金; 2.单位违反《劳动合同法》规定单方面辞退员工,单位应当按经济补偿金的标准支付双倍赔偿金; 3.因劳动者存在《劳动合同法》规定的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的情形而被辞退的,没有赔偿金。 三、开除员工需要提前多久通知吗 开除员工需要提前三十天通知。这种情况一般是劳动者无过错,但是却不能胜任现在的工作的,此时用人单位支付劳动者一个月工资后,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如果是劳动者存在过错的,则无需提前三十天通知。 法律网提醒您,根据《劳动合同法》第四十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劳动者本人或者额外支付劳动者一个月工资后,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劳动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用人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二)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 (三)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经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未能就变更劳动合同内容达成协议的。 引用法条: [1]《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四十条 [2]《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九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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