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缓刑执行期间可以提申诉吗 |
释义 | 一、缓刑执行期间可以提申诉吗 缓刑执行期间可以提申诉。 根据《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二条规定,当事人及其法定代理人、近亲属,对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可以向人民法院或者人民检察院提出申诉,但是不能停止判决、裁定的执行。 第二百五十三条规定,当事人及其法定代理人、近亲属的申诉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人民法院应当重新审判: (一)有新的证据证明原判决、裁定认定的事实确有错误,可能影响定罪量刑的; (二)据以定罪量刑的证据不确实、不充分、依法应当予以排除,或者证明案件事实的主要证据之间存在矛盾的; (三)原判决、裁定适用法律确有错误的; (四)违反法律规定的诉讼程序,可能影响公正审判的; (五)审判人员在审理该案件的时候,有贪污受贿,徇私舞弊,枉法裁判行为的。 二、如何想办法判缓刑 想办法判缓刑的情形如下: 1.犯罪情节较轻; 2.宣告缓刑对所居住社区没有重大不良影响; 3.没有再犯罪的危险; 4.有悔罪表现; 5.判处拘役、三年以下有期徒刑。 ![]() 三、缓刑有案底吗 法律网提醒您,缓刑有案底。缓刑是指一个人过去犯罪或犯罪行为的记录。又称前科制度,在我国法律中一般是指有前科的记录,犯罪档案一般存放在公安部门和有关国家机关。根据刑法第七十六条的规定,对被判处缓刑的犯罪分子,应当依法进行社区矫正。没有本法第七十七条规定情形的,缓刑考验期满后原判不执行,并予以公告。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七十六条对宣告缓刑的犯罪分子,在缓刑考验期限内,依法实行社区矫正,如果没有本法第七十七条规定的情形,缓刑考验期满,原判的刑罚就不再执行,并公开予以宣告。 引用法条: [1]《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七十六条 [2]《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二条 [3]《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 [4]《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七十七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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