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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房子土地使用权到期后如何处理
释义
    一、房子土地使用权到期后如何处理
    房子土地使用权到期后的处理是非住宅建设用地土地使用权期间届满的,根据当时的地价水平补缴土地出让金,再次申请土地使用权;住宅建设用地土地使用权期间届满的,自动续期。
    《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第二十一条,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约定的年限届满,土地使用者需要继续使用的,应当至迟于届满前一年申请续期,除根据社会公共利益需要收回该幅土地的,应当予以批准。续期的,应重新签订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依照规定支付土地使用权出让金。
    二、土地使用权转让方式有哪几种
    1.买卖。作为土地使用权转让的最广泛的方式,买卖以价金的支付为土地使用权的对价。法律网提醒您,由于“买卖”是土地使用权“转让”的主要表现形式,我们通常所说的土地使用权“转让”指的就是土地使用权“买卖”。
    2.抵债。抵债是买卖的一种特殊形式,只不过价金支付的条件和期限不同而已。在土地使用权买卖时,土地使用权的移转和价金的支付是对等进行的,而在以土地使用权抵债时,价金支付在前,所抵之债视为已付之价金。
    3.交换。以交换的方式转让土地使用权的,土地使用权的对价不是价金,而是其他财产或特定的财产权益。土地使用人将土地使用权移转给受让人,以此取得受让人提供的其他财产或特定的财产权益。
    4.作价入股。作价入股介于买卖和交换之间,既类似买卖,又类似交换。
    
    三、土地使用权转让的限定条件有哪些
    首先,转让的土地使用权必须是出让土地使用权。行政划拨土地使用权可以进入转让市场,但在进入前,必须办理土地使用权出让手续,将划拨土地使用权转换为出让土地使用权后方可进入转让市场。
    其次,土地使用权转让必须符合出让合同或法律规定的转让条件。
    《城镇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和转让暂行条例》第19条规定,未按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规定的期限和条件投资开发、利用土地的,土地使用权不得转让。
    引用法条:
    [1]《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第二十一条
    [2]《中华人民共和国城镇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和转让暂行条例》第一十九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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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4/4 2:41:0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