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征用土地补偿标准什么 |
释义 | 一、征用土地补偿标准什么 征用土地补偿标准如下: 1.房屋补偿费,以被拆迁房屋的结构和折旧程度划档,按平方米单价计算。房屋拆迁补偿价=宅基地区位补偿价×宅基地面积+被拆迁房屋重置成新价。 2.周转补偿费,以临时居住条件划档,按被拆迁房屋住户的人口每月予以补贴。 3.奖励性补偿费,用于鼓励被拆迁房屋住户积极协助房屋拆迁或主动放弃一些权利如自愿迁往郊区或不要求拆迁单位安置住房,房屋拆迁补偿费的各项标准由当地人民政府根据本地的实际情况和国家有关法律政策加以确定。 二、对征地补偿安置方案不满意怎么办 对征地补偿安置方案不满意,在不同的阶段可以采取不同的方式维护权益。 1.在征地补偿安置方案的公告阶段,被征收人或者其他权利人对方案有不同意见的,可以发表意见,还可以要求举行听证会。 2.对实施中的征地补偿安置方案有异议的,可以要求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协调,协调不成的,由批准征地的人民政府裁决。 法律网提醒您注意,对于征地补偿安置方案不服的,应当先以批准该补偿安置方案的人民政府为被申请人申请行政复议,对于行政复议结果不服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三、政府违规征地找哪个部门 政府违规征地找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自然资源主管部门。《土地管理法》第六十七条第一款规定“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自然资源主管部门对违反土地管理法律、法规的行为进行监督检查。”如果发现有基层政府违法征地,可以向其上级机关举报,问题严重,构成犯罪的,可直接向当地公安机关或者人民检察院举报。省级国土资源主管部门要加强对征地工作的指导监督,督促市、县政府切实履行责任;市、县国土资源主管部门要依法制定征地方案,严格履行征地程序,会同有关部门做好征地批后实施工作。 引用法条: [1]《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六十七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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