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工伤鉴定书去哪领取 |
释义 | 一、工伤鉴定书去哪领取 工伤鉴定书去社会保险行政部门领取。 《工伤保险条例》第二十条 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应当自受理工伤认定申请之日起60日内作出工伤认定的决定,并书面通知申请工伤认定的职工或者其近亲属和该职工所在单位。 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对受理的事实清楚、权利义务明确的工伤认定申请,应当在15日内作出工伤认定的决定。 作出工伤认定决定需要以司法机关或者有关行政主管部门的结论为依据的,在司法机关或者有关行政主管部门尚未作出结论期间,作出工伤认定决定的时限中止。 二、做工伤鉴定需要什么材料 做工伤鉴定需要的材料如下: 1.员工和用人单位有效的书面劳动合同或事实劳动关系证明; 2.《职工工伤认定申请书》; 3.员工本人身份证和工作证(或工卡); 4.员工或用人单位伤(亡)事故情况材料(如实叙述事故发生经过); 5.有关旁证材料(如目击证人书面证明材料现场记录、照片、口供记录等); 6.工伤认定所需的其他材料; 7.受伤员工委托证明、亲属关系证明(属亲属提出工伤认定申请的)。 三、工伤鉴定程序 法律网提醒您,工伤鉴定程序如下: 1.由工伤职工所在单位填写劳动鉴定申请表,申请劳动鉴定。 2.提供历次病、伤、残医院治疗的原始病历。 3.劳动鉴定委员会审定申请及附件材料,对符合条件的,统一安排鉴定。 4.专家组对伤残、病残职工的状况,写出定性、定量的诊断意见,由劳动鉴定委员会确定伤病或伤残等级,并发给等级证明书。劳动鉴定委员会应将鉴定结果及时通知企业和被鉴定的职工。 引用法条: [1]《工伤保险条例》第二十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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