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一、买门面房算个人房产吗 买门面房算个人房产。所谓房产,是指有墙面和立体结构,能够遮风避雨,可供人们在其中生活、学习、工作、娱乐、居住或贮藏物资的场所。法律网提醒,门面房,是临街底层房间的通称,包含一切底层沿街的住宅公寓产权的居住用房,或经营性产权的商业用房等。所以,房屋的使用性质或者土地性质不是定义门面房的因素。门面房,仅是口头用语,没有严格的法律含义或者专业的术语解释,是约定俗成的说法。 二、门面房拆迁对商户有什么补偿 门面房拆了商户可以按照被拆除门面的房地产市场单价在不低于拆迁补偿方案的基础上得到赔偿,包括对无法搬迁地上附着物、因搬迁发生的损失、停产停业损失等进行的赔偿。 《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十七条 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县级人民政府对被征收人给予的补偿包括: (一)被征收房屋价值的补偿; (二)因征收房屋造成的搬迁、临时安置的补偿; (三)因征收房屋造成的停产停业损失的补偿。 市、县级人民政府应当制定补助和奖励办法,对被征收人给予补助和奖励。  三、门面房拆迁必须要公示吗 是的。拆迁公告是公布依据拆迁相关政策、法令采取的拆迁行为的对外宣布、通告行为。同时拆迁公告也是该区域内的拆迁冻结的时间判定节点,在拆迁公告下发后,拆迁区域内的房屋和房屋户口将被冻结,无法进行入户、过户等动作,至拆迁结束。 拆迁公告是房屋拆迁主管部门批准拆迁人的拆迁行为后,向被拆迁人告知拆迁决定的方式,同时也是法定的必经程序。依据我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的规定,房屋拆迁及其补偿信息是政府信息公开的范围,所以掀起补偿方案是需要公告的,如果不公开的,被拆迁人可以申请公开。 从公示到拆迁一般要不得少于30日。 引用法条: [1]《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一十七条 |